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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量化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在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周期及原则
(一)考核周期:考核每学年进行一次,党支部考核一般在当年5月底-6月初进行,党总支考核一般在6月中下旬完成。
(二)考核原则:
1.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
2.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日常工作过程与工作实绩结合的原则;
4.群众公认与组织满意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内容及依据
依据党总支、党支部工作条例所列的职责和要求,全方位考核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制度建设,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发展党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与群众工作,上级党组织及学院党委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等。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程序
(一)组织领导。考核工作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实施,视工作需要成立若干考核组开展工作。考核组成员应包括党委、纪委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党总支书记。
(二)党支部考核程序
1.支委会自评。各支部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整理支部工作相关原始资料(本支部基本情况、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报道等)。召开支委会会议,对照《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评表》(附件一)认真自查,撰写自评总结,逐项打分,汇总计算出支委会自评平均分。占考核总分的10%。
2.支部党员大会测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报告党支部一年来所做的工作。考核组现场向与会党员发放《基层党组织工作测评表》(附件二),平均计算出支部党员大会测评分。占考核总分的30%。
3.总支委员会及考核组考评。总支书记召集总支委员会考评会议,同时考核组到总支检查党支部原始工作材料。总支委员和考核组分别对照《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评表》(附件一)逐项打分,计算出总支考评平均分、考核组考评平均分。两项各占考核总分的30%。
4.考核组汇总以上四项考核得分,即为党支部最终得分。
(三)党总支考核程序
1.将党总支所辖党支部量化考核得分按支部数平均后计入党总支考核得分,占党总支考核总分的30%;
2.党总支委员会自评。各党总支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整理工作相关原始资料(本总支基本情况、工作计划和总结、会议记录、活动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报道等)。召开总支委员会会议,对照《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评表》(附件一)认真自查,撰写自评总结,逐项打分,计算出各支委自评平均分。占党总支考核总分的10%。
3.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综合考评。党委、纪委各职能部门根据部门职责范围分别组织本部门科级及以上干部对各总支一年来相关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考评指标要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并及时向各总支公布。其中党政办考核占总支考核总分的5%,组织部占10%,宣教部占10%,纪委办公室占5%,学工部占10%(仅对二级学院党总支考评打分)。
4.考核组综合考评:召开考核组综合考评大会(学院相关领导,党委、纪委职能部门负责人,党总支书记参加),按照以下程序组织考评:
(1)党总支书记对照考评表逐项汇报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展示相关工作的原始材料;
(2)互评。二级学院党总支书记和机关一、机关二、教务、后勤、离退、基础部党总支相互进行考评打分;计算平均分后占总支考核总分的15%。
5.学院党委委员测评。党委委员分别填写《基层党组织工作测评表》(附件二),计算平均得分后计入总支考核总分。占总支考核总分的15%。
6.考核组汇总以上五项考核结果,即为党总支最终考核得分。
四、考核结果处理
(一)考核结束后,由党委组织部计算汇总各党总支、党支部考核得分,并按照降序排名(二级学院党总支总分110分,单独排序,其余党总支另行排序),报党委审定。
(二)考核排名作为当年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三)对排名末位的基层党总支,党委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其提出改进措施;对排名末位的基层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责成其提出改进措施。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学习有关制度和工作要求,党总支要注意加强对所辖党支部日常工作的考核,做好工作过程原始材料收集,对一些反映党组织日常工作状况的有关记录、登记、报表和材料等,应注意及时填写和保存,禁止临时突击。
2.凡发现有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3.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章程、条例、规定不符的,应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附件:1.基层党组织工作量化考评表
2.基层党组织工作测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