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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试 行)
为了加强校园内网信息发布的管理工作,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机制,保障内网的有序、高效运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校园内网是学院对内进行信息传播的重要媒体,是学院和相关部门向校内发布信息的主渠道之一,也是全院教职工获取学院各类内部信息的主要途径之一。
二、本办法所称信息是指在学院办公自动化平台(以下简称OA系统)上以邮件、公告通知、即时通微讯等形式发布的文字、数据、图片及其他形式的信息。
三、党政办公室负责OA系统信息发布的宏观管理工作,各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OA系统信息发布的具体审核工作,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保障OA系统在安全通畅的网络环境下的平稳运行。
四、各部门根据需要确定一名同志担任信息员,全面负责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上传。
五、凡在学院OA系统上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循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导向准则,及时、准确、全面的反映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最新安排和动态。
六、OA系统信息一经发布即为送达,将不再以其它形式通知,全院教职工应及时查阅。
七、学生纪律管理、卫生检查情况、教学督导通报信息等不宜在校园门户网站或各部门二级网站上发布的院内信息,应通过OA系统的公告通知或学院《院情通报》发布。
八、公告通知发布流程:
(1)部门信息员起草拟发信息,进入OA系统逐级审批;
(2)OA系统导航—行政办公—公告通知管理—新建公告—部门领导审核—党政办审批发布。
九、各部门向《院情通报》报送的图文信息,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要求文后依次注明报送部门、作者姓名;稿件落款原则上只保留一个撰稿人姓名,如提供图片信息,可注明摄影人员;对无署名的稿件不予发布。
九、原则上不允许各部门对全院群发OA邮件、即时通微讯等,以免对无关人员造成工作干扰,对于确需群发的信息,要通过OA系统公告通知按照程序审批后发布,并严格按照工作需要确定发布范围。
十一、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审批,擅自在OA系统上群发信息或滥发信息,管理员有权对其删除,并根据造成的后果,追究其相应部门责任。
十二、为有效利用硬件资源,所有OA用户应及时清理OA邮箱和个人文件柜中过时信息;若因工作需要增加OA邮箱和个人文件柜容量,可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予以扩容。
十三、本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