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 2017-09-06 16:31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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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企合作工作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积极探索学院与企业紧密合作的长效机制,提高对全国和陕西现代工业化的服务能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学生综合职业能力,大力培养现代装备制造及纺织服装行业需要的高素质技能性专门人才,现就加强校企合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校企合作的原则

校企合作应坚持以下三条原则:坚持服务原则,积极为企业开展人员培训,为装备制造行业、纺织服装行业和陕西经济建设服务;坚持互利原则,使企业达到增加经济效益、促进科技进步、提升员工素质等目的,学院达到增强教学实力、促进产学结合、提高学生技能的目的;坚持统管原则,由校企双方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实施、统一检查考评。

二、校企合作的体制

成立校企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就业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校企合作处、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继续教育中心、科研处、示范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二级学院院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企合作处。

校企合作处是学院校企合作工作的职能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继续教育中心是校企合作的配合与协调部门,各二级学院是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部门。

三、校企合作的运行机制

由校企合作处负责制定《校企合作管理办法》,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并逐步建立与之相关的配套制度和激励政策,同时建立和完善行业、企业主动参与我院人才培养过程的激励和保障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在我院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实训室建设和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

院领导、相关处级领导,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地选择题目到企业调研,了解企业用人需求、用人标准和技术需求;专业教师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到企业实践,了解和掌握技术、工艺发展的最新应用情况,按照企业需要开展企业员工的职业培训,与企业技术人员合作开展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新进青年教师要在第一年下企业锻炼,提升工程实践能力。

四、搭建校企合作的平台

以我院牵头组建的“陕西装备制造业职业教育集团”为平台,依托产业,联合企业,加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学校、学校与地方政府的联系,整合教育资源,实现资源共享。按照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继续发展和扩大集团理事成员单位。凡自愿遵守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成员单位,成员单位根据共同制订的集团章程承担规定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此外,还要将和我院有一定关联度的中职纳入职教集团体系,实现中、高职的纵向衔接,并将咨询服务机构(中介机构)引入集团办学,形成学院“前校后厂、校企一体,贴近行业、多元发展”的办学格局。

五、设立校企合作专项资金和奖励基金

学院每年在年度财务预算中单列预算,用于开展校企合作的各项活动。设立校企合作奖励基金,每年组织对与我院合作做出贡献的企业(家)进行评选,根据评选结果对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给予奖励。

六、组建校企共同参与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二级学院牵头,企业参与组建各专业(专业群)建设指导委员会。委员会由校企双方810人共同组成,其中企业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一。各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每学年召开23次会议,交流人才培养和需求信息,审定和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主要专业课程的教学方案,研究和指导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企业人员来校担任兼职教师事宜,研究落实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实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事宜,研究和指导专业特色教材开发事宜,咨询和指导专业应用技术开发和推广事宜等。

七、成立校企合作课程开发组

由校企双方教师和技术人员参与,组成课程开发组,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建立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课程标准,共同研究确定专业核心课程,共同开发和建设课程,尤其是专业核心课程,共同拟定教学方案,共同开发工学结合教材,共同拟定考核规范和建立试题库(试卷库)。课程内容要及时反映生产技术发展状况和生产技术规范的要求,实现教学内容和生产实际的统一,并兼顾职业资格、技术等级考核的要求。

八、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

各二级学院要和相关企业深入合作,进行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一是由学校投入部分设备或资金,与合作企业共建“融入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工厂、车间、公司)。企业为学生无偿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并向学生支付适当劳动报酬,视学校投入的设备数量和生产效益,校企双方协商成本核算和收益分配;二是由学校提供土地,企业投入厂房和设备,或者校企双方共同投入厂房、设备,共建“引入型”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工厂、车间、公司)。企业为学生无偿提供实习实训岗位并向学生支付适当劳动报酬,校企双方协商成本核算和收益分配;三是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实际需要,在厂区车间内设立“生产与教学合一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接纳学生带薪顶岗实习和教师下企业实践。

九、建立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双导师”制度

各二级学院要积极探索生产实习实训期间的“双导师”制,聘请企业兼职教师,与学院专业指导教师共同实施实践教学管理。校企双方的“导师”要对每位学生每天(或工作时间单元)的学习、操行等情况进行记录,检查认定学生实践记录,指导顶岗实习期间的技能操作,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出评价。实习结束时,由校企双方根据学生操行表现和职业技能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学生实践成绩。

十、校企共建互利共赢的服务机构

学院选派专业人员或提供技术,与合作企业共建应用技术研发、推广、服务机构,运行费用和利润分成由校企双方协商确定。此外,还可利用学院的人才和技术优势,对合作企业员工进行各类培训;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强化教师的专业技能,并从企业吸纳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

十一、加强协调沟通,争取政府支持

积极和省政府有关部门联系,使其加大统筹力度,在扶持学院发展校办产业和开展社会服务、引导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质量评估、招生就业和创建企业化管理的实习实训基地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

十二、以校企合作为契机,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借助学院国家示范院校建设的良好发展机遇,深入和企业开展合作,在“工学六融合”人才培养模式框架下,创新各专业独具特色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推行订单培养,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教学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