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院内培训及考证(鉴定)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 2017-08-07 08:27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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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培训及考证(鉴定)管理办法(暂行)

为加强对在学院内开展对学生的各类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的管理,使学生培训考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继续教育中心是全院学生技能培训、考证、认证的职能管理部门,统管全院培训和考证的统计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院内开展的各类专业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职业技能证书等各种形式的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

第三条  按照“鼓励发展、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提高效益”的原则,继续教育中心、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结合专业建设,积极开拓具有适应社会需要和特色优势的培训考证项目,满足学生培训考证的需求,保证培训和考证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第二章  培训及考证(鉴定)的管理

第四条  学院对各类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实行归口管理,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培训及考证(鉴定)的管理、组织、督导和统计工作。

第五条  各类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应明确目标、重视质量,注意社会效果,维护学院声誉。各部门必须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保证教学质量,部门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  各类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既要以社会需求为原则,又不能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培训应以业余形式为主。

第七条  各部门开展的培训及考证(鉴定)项目,需事先在继续教育中心办理有关登记审批手续,填写培训项目登记审批表格,接受继续教育中心的监督和指导。培训结束后由承办部门填报《培训及考证(鉴定)统计表》(见附表),报送继续教育中心备案。

第八条  各部门确需与校外有关单位合作举办考试培训的,需报学院批准,并由学院(或学院授权相关部门)与其签署合作协议后方可实施,发起部门对考试培训全过程负责。

第九条  凡事前未经申报审批和签署合作协议的各类考试培训,学校一概不予承认;凡未经批准的各类考试培训,学院任何部门及个人均不得向其提供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条件。若有违反需追究相关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条  各类培训及考证(鉴定)工作,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招用技术工从业人员规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手册》等法规文件。

第十一条  若有违反行为发生,除对该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具体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外,同时没收其获得的全部收入,上交学院;产生不良后果的,学院将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  继续教育中心对取证及鉴定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提供给学院相关部门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毕业时“双证”认定。凡学院内已有的培训考证项目,学生个人在校外自行考取的证书,一律不予认可。

第十三条  确需在外进行的培训取证项目,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考察、联系,报继续教育中心备案。由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对学生在外取证情况进行统计,报继续教育中心,经确认证书真实有效后,纳入统计序列。

第十四条  理工科各二级学院可根据国家或行业职业技能标准结合二级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各专业技能考核细则。

第十五条  各文科二级学院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制定自己的技能考核标准,给学生推荐参加全国统考新工种等相关考试,切实提高学生的技能水平。

第三章  培训及考证(鉴定)费用使用管理

第十六条  各类考试培训项目(包括与外单位合作的考试培训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财务规定,全部费用纳入学院财务管理。各类考试培训的收费一律到学院财务处领取收费票据统一收取,承办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自行收费。

第十七条  考试培训费用的收费标准,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职业技能资格培训考证班必须从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出发,提高服务意识,依法办学,依章管理,严格执行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各部门要严格控制考试培训成本,勤俭节约,按学校规定和制度列支经费。学院将定期组织纪检部门对各部门考试培训费用及相关数据进行审计,各部门要自觉接受学院纪检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办法由继续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培训项目登记审批(备案)表格

2.学院现有培训考证(鉴定项目一览表)

3.培训及考证(鉴定)统计表


附表1

培训项目登记审批(备案)表格

填报单位(盖章):                                        

培训

项目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证书发放机构

级别

人数

时间

     

可附表说明(报考学生班级、人数,报考级别,培训计划、时间)

负责人(签字):

   

附表1

学院现有培训考证(鉴定项目一览表)

工种

等级

发证机构

部门

备注

电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继续教育中心

电焊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电切削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工具钳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机械检查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机修钳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冷作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理化检测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磨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刨插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气焊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热处理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无损探伤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制齿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铸件检查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铸造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车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加工中心操作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钳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数控车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数控铣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镗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维修电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铣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化工工艺试验工(工种)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设备保全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细纱挡车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织布挡车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染色小样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针织染色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机械设备安装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服装检验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服装设计定制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纤维分类分级检验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纤维物理性能检验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织部试验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设备检修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电气设备安装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电子仪器仪表检查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数控机床装调维修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数控程序员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化验分析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化工总控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油品分析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煤质化验工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纺织面料设计师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叉车司机

五级\四级

省职业技能鉴定批导中心

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师

中级

人社部就业指导中心

电气学院

全国电子专业人才认证

高级

工业与信息化部

公共关系证

公关员

陕西省公关协会

工商管理学院

会计从业资格证

会计、出纳

独立

用友软件证书

会计、出纳

用友公司

内审员证

质量管理员

国培中心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一级、二级、三级

省考试中心

信息学院

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

计算机应用、计算机绘图、平面设计、文字处理、网页制作、电子表格等模块

省考试中心

全国现代制造技术数控工艺职业技能培训认证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

数控学院

清华大学Pro/Engineer认证培训

清华大学基础工业训练中心

中国市场营销经理助理

营销经理助理

教育部考试中心

物流学院

助理电子商务师

电子商务师

省鉴定中心


附表3

培训及考证(鉴定)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报送时间:

序号

考生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职业/工种

鉴定级别

所在班级

理论成绩

实操成绩

证书号

发证机关

备注

部门负责人:                             审核人:                                   填报人:

注:此表电子稿、书面稿同时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