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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搞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需要,在院党委领导下,制定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人员组成
联席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牵头,院纪委、组宣部、人事处、监察审计处、保卫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联席会议职责
研究确定预防职务犯罪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协调各部门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定期分析职务犯罪的形势并提出预防对策。
3、联席会议的召开方式和任务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任务是建立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的工作机制,形成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和合力;研究分析有关部门发生职务犯罪的原因、特点和规律,提出监察建议,并从源头上采取预防职务犯罪的治本性措施,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内部防范机制,同时开展职务犯罪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为从根本上遏制职务犯罪提供服务。
4、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责,及时向院纪委提供下列信息:
⑴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
⑵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发现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的举报问题;
⑶在领导干部任期、离任审计或在其他专项审计中发现的涉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⑷在调查中发现掌握的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
5、联席会议与检察机关的信息交流
联席会议根据掌握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处理。属于违纪问题,在校内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党纪和政纪处理;属于违法问题,及时与渭城区检察院联系,移交检察院处理。若遇检察机关对我院党员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行为进行侦查、处理时,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要主动与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和发现我院党员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