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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
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深入贯彻《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陕工院院字〔2011〕178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强化内涵建设、紧跟政策导向、夯实基础环节、细化建设项目”的要求,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条件建设、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以及质量监控等方面推进教学改革和教学建设,充分发挥项目在推进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上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更好地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级技术技能型人才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内容
“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含28个子项目,按性质分为建设类项目和评选类项目二大类,其中10个项目为评选类项目,18个项目为建设类(分为A类、B类)项目。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
1.省级重点建设专业(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培育一批基础条件较好、办学水平和就业率较高的院级重点专业,优先培育在工学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和就业质量高等方面优势明显的专业,参与省级重点专业申报;对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加强其内涵建设。旨在引导二级学院根据学院办学定位,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推进以创新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就业质量为核心的省级重点专业建设。每年争取教育厅立项建设2个省级重点专业,3年建成6个省级重点专业。
2.院级重点建设专业(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培育一批基础一般,优先培育招生、就业等方面好的专业,参与院级重点专业申报;对院级重点建设专业加强其内涵建设。推进以内涵建设为重点的院级重点专业建设。学院每年遴选2-3个专业进行重点建设,3年建设6-9个院级重点专业。
3.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B类)
积极鼓励我院专业推进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学院将遴选一批社会需求量大、覆盖面广的专业进行培育,建设专业教学资源库,共享优质资源、开放教学资源,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推动我院专业资源的建设工作。每年遴选1-2个专业教学资源库进行建设,3年建设3-6个专业教学资源库。
4.毕业设计改革(B类)
积极鼓励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改革试点,学院将遴选一批毕业设计改革项目进行培育,毕业设计的内容和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制作的实物、产品设计方案、加工工艺方案、调查分析研究报告、专题策划方案、商业计划书、应用性研究论文、参赛的作品等等。学生毕业设计经过批准允许学生结合参加竞赛、参加科研项目等从第二学年开始在任何时间段完成。引导我院学生毕业设计向实用性、向企业一线靠拢,尽可能与现场工艺(流程)、材料、设备相结合等方向的改革。每年遴选5-6个专业进行毕业设计改革,3年完成15-18个专业毕业设计改革。
5.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A类)
积极鼓励各专业探索“校企合作”合作运行机制,有效提升专业服务社会能力水平。学院将遴选一批校企合作运行机制项目进行培育,如:“四合作”模式优秀案例、产学研合作优秀案例、社会服务能力建设优秀案例、校企合作制度建设及运行机制建设优秀案例等,推动“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等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工作。每年遴选2-3个专业进行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3年完成6-9个专业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
(二)课程建设
6.精品资源共享课(B类)
积极鼓励教师进行精品资源课建设,学院将遴选一批院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特别是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促进课程资源建设,服务学生、教师,推进我院课程建设。每年遴选10-20门进行建设,3年建设30-60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7.网络课程(B类)
积极鼓励教师进行教学资源建设,学院将在此基础上遴选一批院级网络课程进行培育,丰富我院课程网络学习资源,服务学生,推进课程建设。每年遴选20-25门进行建设,3年建设60-75门网络课程。
8.课程教学改革试点(B类)
积极鼓励教师带着试点任务组织日常教学活动,学院将在此基础上遴选一批课程教学改革试点项目进行培育,推进我院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课程试题库、课程标准等建设。每年遴选20-25门课程进行教学改革试点,3年完成60-75门教学改革试点课程。
9.优秀教案
积极鼓励教师参加教案评比活动,每年将遴选20-25门课程优秀教案,并在广大教职工中进行展示和交流学习,规范我院教案资料。3年评选60-75门课程优秀教案。
10.教学竞赛
积极鼓励教师参加院内形式多样的教学竞赛,每年根据需要举办说课、公开课、青年教师论坛等各种教学竞赛活动,遴选优胜者予以表彰奖励。
(三)教材建设
11.优秀教材(出版)
积极鼓励教师出版高质量的高职教材,积极开发反映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新要求、体现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新理念的中高职统筹教材;积极开发教材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紧密的优秀教材;积极开发适应项目学习、案例学习等不同学习方式的特色教材;积极开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使教材更加生活化、情景化、动态化、形象化的数字教材;积极开发补充性、更新性和延伸性的辅助教材。创新教材呈现形式,推进教材建设立体化,推动我院教材建设工作。我院每年遴选6-10门课程出版教材,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申报省级、国家级优秀教材。3年评选18-30门课程优秀教材。
12.优秀实训教材(校本)(B类)
积极鼓励教师编写实训教材,我院每年将培育20-30门课程高质量的校内实训教材进行建设,推动我院实训教材建设工作。3年培育60-90门课程高质量实训教材。
13.国家“十二五”规划教材(出版)(B类)
积极鼓励教师申报“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鼓励长期用于高等职业学校教学,反映产业技术升级,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和高端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根据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完善,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的我院教师主编的出版教材入选“十二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着力打造精品教材,力争在“十二五”高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实现新的突破。
14.优秀多媒体课件(B类)
大力推广多媒体教学,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教学效果,调动广大教师制作多媒体教学课件积极性,不断提高我院多媒体教学课件的制作能力与应用水平。我院每年将培育6-10个多媒体课件进行建设,推动多媒体课件建设工作。3年培育18-30个高质量多媒体课件。
(四)实训基地建设
15.标准化实训室(A类)
加强实验实训室管理,推进实训室管理上台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部)提升实训室管理水平,学院每年将培育6-10个实训室进行建设,推动实训室管理工作。3年培育18-30个标准化实训室。
16.示范实训室(基地)(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部)加强实训室(基地)的内涵建设,不断提高实验实训室及仪器设备的投资效率,推进实践教学内容、方法、手段、队伍、管理及教学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学院每年将培育3-5个实训室(基地)进行建设,推动实训室(基地)建设。3年培育9-15个实训教学示范中心。
17.“校企共建”实训室(基地)(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部)加强实验实训室建设过程的“校企合作”,增强实验实训室的职业性,提升教学水平。学院每年将培育1-2个“校中厂”、“工作室” 、产教并举运行案例等实验(训)区进行建设,推动实训建设。3年培育3-6个“校企共建”实训室(基地)。
18.校外实践教学基地(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部)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为学生提供良好的顶岗实习环境,提升教学水平。学院每年将培育1-2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进行建设,推动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3年培育3-6个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五)教学管理改革与教学成果奖培育
19.教学管理创新(B类)
积极鼓励教学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管理思想、教学管理内容、教学管理方法创新,优化高职教学管理体系。学院每年将培育1-2个教学管理创新项目进行建设和试点,推动教学管理不断上台阶。3年培育3-6个教学管理创新项目。
20.教学信息化建设(B类)
积极鼓励教师参与现代信息技术平台建设,促进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利用和教师信息化素质提高,带动教学工作的现代化与教学内容、教学手段和教学方式的变革,全面提高我校的教学工作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院每年将培育1-2个教学信息化项目进行建设和试点,推动信息化建设。3年培育3-6个教学信息化项目。
21.教学成果奖培育
积极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深入开展教育创新,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实施成果,开展两年一度的教学成果奖评选(注重从日常教学活动中总结)。
(六)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试点
22.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优秀指导教师奖
积极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升教学水平。学院将根据“陕西工院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对在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七)学生技能大赛
23.大学生技能竞赛优秀指导教师
积极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提升学生技能。学院将根据“陕西工院大学生技能将赛管理办法”对在指导学生参加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指导教师进行奖励。
(八)教师队伍建设
24.优秀教学团队(A类)
积极鼓励各二级学院(部)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以高层次创新型高技能人才队伍为突破口,努力建设以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数量充足、梯队合理、素质优良、“双师”素质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促进教师资源的开发和共同成长,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学院每两年将培育2-5个优秀专业教学团队进行建设和试点,推动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25.教学名师
为了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教学经验丰富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学院在德高望重、学术造诣较高、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高级职称教师中开展两年一度的“教学名师”评选工作,授予“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教学名师”,每次奖励2名。
26.优秀教师
为推动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营造浓郁的教学氛围,激励中级职称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努力进取,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质量,树立教学标兵,形成人人重视教学,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构筑我院以“优秀教师”为载体的名师工程。学院开展两年一度的优秀教师评选,对知识渊博、全心全意服务教学、深受学生和同事爱戴的教师授予“优秀教师”荣誉。每次奖励5-10名。
27.教坛新秀
为鼓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个人素质、业务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学院开展两年一度的“教坛新秀”评选工作,对个人素质、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良好的青年教师授予“教坛新秀”荣誉。每次奖励5-10名。
28.特夫奖
为鼓励教师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学院开展一年一度的“特夫奖”评选工作,对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与同事和谐合作相处能力有突出贡献者个人授予“特夫奖”荣誉。每次奖励3名。
二、项目管理
建设类项目按项目负责制进行,分为立项、中期检查、验收三个环节,评选类项目按程序评选。B类建设项目立项后直接列为院级教研项目。
(一)教务处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组织部门,负责“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具体组织管理和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管理办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制定项目建设规划和项目管理办法;
2.制订和发布“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申报通知和项目指南;
3.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进行校级建设项目评审和省、部级建设项目的推荐;
4.指导、监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问题;
5.负责项目中止、撤销等工作;
6.推广宣传项目建设成果。
(二)示范性院校建设办公室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过程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的检查和评价工作。
(三)人事处负责师资队伍建设部分内容。
(四)校企合作处负责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建设、“校企共建”实验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部分内容。
(五)各二级学院(部)为“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的建设部门,结合各二级学院(部)教学建设与改革需要,统筹确定申报的项目和建设内容。主要负责本部门项目建设的规划、实施、管理和检查等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报送项目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按照批复的项目建设内容,切实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组织本部门的项目建设情况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3.监管建设经费的使用。
(六)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项目主持人职责:
1.依照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制订项目建设年度计划;
2.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把握项目总体水平和项目计划实施进度;
3.按规定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4.自我评价项目建设效果,并认真接受检查;
5.宣传、展示项目建设成果,推进项目建设成果应用。
(七)时间安排及进度监控
1.建设类项目
每年年初集中组织建设类项目进行立项,年底结题验收;建设周期为半年的建设类项目每学期初立项,学期末结题验收。
项目中期检查,由项目主持人向学院相关项目的管理职能部门书面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及阶段性成果,检查合格,再支付相应资金;检查不合格,需说明理由。项目完成时提交结题报告与项目成果,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验收或成果鉴定,教学工作委员会对验收结果进行审定。不参加中期检查、评审验收或成果鉴定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所拨经费予以收回。
2.评选类项目
与省、国家对接的评选类项目,其评选时间依据省、国家评选时间,并结合我院情况而定。
(八)评选及异议
1.“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奖励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申报资格及材料初步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与评选事务工作,学院专门组织进行评选。
2.“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奖励评选工作,一律采取公示制度,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获奖单位、个人的材料、成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的及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3.在评选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行贿、舞弊或剽窃他人成果,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已获奖者将撤销其奖励,追回一切获奖待遇,并予以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申报任何教学奖励。
4.参与教学奖励评审工作的有关人员在评审活动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撤消其所有评审委员会委员或工作人员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三、经费管理
(一)A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
A类建设项目经费由学院财务处参照《国家示范院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管理项目专项资金。
(二)B类建设项目经费管理
1.“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管理参照学院教科研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统一管理。
2.项目建设经费使用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按附件1中规定的经费开支计划支配使用。
3.项目建设经费主要用于科研仪器、设备购置及维修费、材料费、加工费、协作费、试验费、差旅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30%)、资料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的10%)、调研费、鉴定费、出版费、论文发表费(不得超过项目建设经费的50%)、文具费等。
4.利用项目建设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均纳入学院国有资产。
5.项目建设经费中不含劳务费,项目通过验收后,根据附件2中规定的金额进行奖励。
6.项目建设经费报销程序
项目建设经费报销程序如下:
四、奖励
建设类项目验收合格、评选类项目获奖,由学校予以奖励。
(一)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详见附件2。
(二)奖金发放
1.奖金发放按“奖金各级别可以兼得”原则。若低级评奖在先,在申报同样项目又获得高一级奖项时,先前发放的奖金不抵除。
2.集体获奖的,奖金由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组成员的贡献予以分配。
3.对作为参与单位获得的国家级项目(如数控、信息参与外校资源库建设)学院将按其参与的工作量大小予以相应奖励。
五、其他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
1.“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规划一览表(2013-2015)
2.“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计划—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建设经费与奖励金额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