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
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
基金资助等管理的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探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意见》座谈会会议纪要的通知(教社科厅〔201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的管理,充分发挥课堂、会议、讲座等活动在师生政治生活、学习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维护学院和谐稳定,保障学院健康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管理
(一)学院的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要有正确的政治导向,确保校园和谐稳定,使课堂教学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弘扬社会正气的重要阵地。
(二)健全课堂教学管理体系,宣传教育部、思政部应切实担负起课堂教学管理的相应职责,定期举行教学资料检查、集体备课、评教、听课等工作;各教学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教师的思想教育,不断增强教师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课堂教学内容的政治方向和质量,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宣传教育有纪律”,引导广大教师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课堂教学过程中出现的传播不良、激进、反动言论或思想的行为,视情节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大型活动管理
(一)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主办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正确政治导向。
(二)我院各单位(包括学生团体)面向校内师生举办的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根据不同内容和性质,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查同意后,将报告的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报告人的情况按统一格式填写申报表,实行分类审批:
1.思想政治、形势政策、德育类、校友大讲堂、企业家大讲堂等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由主办单位报宣传教育部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在宣传教育部备案;
2.教学、教改类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由主办单位报教务处审核,由教务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3.教科研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由主办单位报科研处审核,科研处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4.邀请境外人员参加有关学术会议或担任科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报告人,要严格按照中省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由主办单位报学院外事办审核,由外事办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并在宣传教育部备案;
5.在敏感时期举办的或涉及敏感话题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由主办单位报宣传教育部审核后,学院党委书记审批。
(三)举办单位在报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时,必须详细了解拟邀请报告人的情况,对拟邀请报告人的思想政治倾向和报告主要内容进行把关,如有必要,要事先征得拟邀请报告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各审批部门要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的审批审查,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形势政策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前沿动态,并负责检查落实有关制度,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加强管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不得把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活动作为创收的手段,高额收取听课费、会议费、赞助费。对因不按程序申报,在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中因疏于管理,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的,要追究主办单位的责任,严肃处理。
(四)主办单位要做好报告人的接待和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的组织协调、秩序维持、资料整理和存档工作,使其成为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的阵地,绝不能给错误思潮和言论提供传播渠道。在活动过程中如发现报告人的报告内容有政治性错误观点,主持人要及时制止,并消除不良影响,同时要如实向审批审查部门和宣传教育部报告情况。
(五)对于经过审批允许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活动,如需进行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宣传报道,必须征得宣传教育部的同意。校内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的内容材料原则上只限在校内传播,未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均不得流向社会。
三、网络信息管理
(一)要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和课程网络化建设,鼓励我院教师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网络精品课程,利用网络课堂等形式,加强网络思想文化的正面引导,用科学理论占领网络教育阵地。
(二)加强校园主网站及各部门网站建设工作,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做好网上舆论引导,要及时以正面权威的声音阐释方针政策,围绕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把握舆论主导权。
(三)各部门在互联网上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需依据本办法规定进行报批,严格审查程序,加强日常监管,及时掌握动态,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
(四)要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防控机制,宣传教育部、网络管理中心要加强网络信息日常监管,对有错误观点的信息进行及时删除和封堵,各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大信息上网核查力度,严格网络论坛社区、博客、播客、微博、网络沙龙、网络会议等管理,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舆论环境,提高网络管理水平。
四、接受境外资金资助管理
(一)严格我院接受境外基金资助审批程序,各部门在申请、接受境外基金资助开展交流和合作前,应对境外基金组织的背景、合作目的、合作项目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项目,学院一律不予批准资助;各部门要严把基金资助的合作对象、合作内容、资金来源、协议签署关。
(二)我院教师个人申请、接受境外基金资助,须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对外联系和申请。
(三)各部门要加强涉外项目的保密审查和过程监管工作,拟向境外提供的研究成果,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提供、引用未公开发表或不宜对外公布的统计数据、调查材料、内部资料等。
(四)各部门要定期组织面向师生的学术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对新任教师、留学回国人员、出国访学教师的培训,增强教师的学术安全意识。
五、各部门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切实负起政治责任,按照本办法加强管理,严格把关,确保我院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活动的正确政治导向,确保我院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六、本实施意见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大型活动申报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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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审批表
主办单位: 填表日期:
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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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请报告人(发言人)情况 |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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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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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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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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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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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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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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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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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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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会、研讨会、讲座有关情况 |
时 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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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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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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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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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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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审批单位 意 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院领导 审批意见 |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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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此表一式二份,主办单位、审批单位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