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6-11-07 09:04 作者: 编辑 d 访问次数:

中共星空体育(中国)官方网站委员会

关于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党总支,处级单位、直属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结合我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辅导员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和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像重视业务学术骨干一样重视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使他们干事有平台、发展有空间,充分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培养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推动学院又好又快发展作出贡献。

二、成立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组织机构

辅导员队伍建设由党委统一领导。学院成立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级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部、人事处、宣教部、团委、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和各系党总支书记组成。

学生工作部()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牵头建立相关制度; 对各系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并做好辅导员的管理、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部、人事处做好辅导员队伍的定编、定岗、职数确定和职级晋升等工作。各系党总支具体负责本系辅导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把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明确辅导员工作的岗位职责

辅导员的工作主要包括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发展指导和学生事务管理等三个方面,主要工作职责有:

1、思想政治教育与引导。为学生讲授形势与政策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坚持与学生谈话制度,深入了解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行为引导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人生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心理健康教育与指导。讲授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举办普及性讲座,开展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活动,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增强学生克服困难、经受考验、承受挫折的能力,及时发现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由于学生心理障碍而导致的各种问题,防止因心理问题而引发恶性事故。

3、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加强与任课教师、班主任沟通,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掌握学习方法,促进学业进步。

4、党团工作指导。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团支部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团日活动,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推优入党工作。

5、素质拓展指导。加强对学生校园文化建设和社会实践的指导,依托班级和团支部,组织好学生寒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服务社区活动、技能培训活动、课外科技学术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拓展学生素质,培养学生的创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6、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帮助学生规划、设计职业生涯,进行职业及就业指导,促进学生充分就业。

7、班级建设工作。建立学生班级管理档案,做好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指导学生班级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利于学生身心成长的和谐氛围。

8、安全稳定工作。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学生群体性或突发性事件,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措施稳定学生情绪,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

9、宿舍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指导学生营造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和文化环境。

10、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综合测评、评奖评优、助学贷款、学生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学生权益,为学生排忧解难。

辅导员每学期组织主题班会不少于5次,随堂听课不少于5次,与每个学生谈心不少于1次;每周进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每天撰写工作日志,每次班会、听课、谈话做好记录;所带学生年违纪率不超过2%;学生满意率不低于85%。辅导员应为学生举办讲座、报告及讲授相关课程,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16学时。

辅导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主动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开展工作研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每年有针对性地在学生中开展调研一次(并有书面调研报告);撰写学生工作方面的论文不少于1篇。

四、认真做好辅导员队伍的选聘配备工作

高起点高标准选聘配备辅导员。队伍构成应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按照教育部的要求,以1200的比例配备辅导员,并保持辅导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选聘辅导员的条件如下:

1、政治强。思想认识明确,具有一定的马列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和政治敏锐性,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业务精。努力学习和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教育规律,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比较广博的基础知识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

3、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研究能力以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

4、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5、热爱学生、品行端正、纪律严明、作风正派、以身作则;

6、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7、中共党员;

8、具有研究生(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相关专业毕业,成绩良好,在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并受过院级以上表彰;

在编教职工中聘任的辅导员除应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具备从事教学或党政管理工作的经历,熟悉学生工作流程,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对于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年限较长,表现突出的,在学历上可以适当放宽,但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新聘任的青年专业教师,原则上先从事二年以上的兼职辅导员工作后安排教学工作岗位。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必须有两年以上的学生工作或辅导员工作经历,且表现良好,考核合格。专职辅导员可兼任学生党支部书记、系团总支书记等相关职务。工作两年以上的专职辅导员,经考核合格,具备教师条件的,可承担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等相关课程的教学工作,每学期担任教学任务的学时严格按照陕工职院院字〔200466号文件执行。

五、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和考核

保障经费投入,建立辅导员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并列入学院财务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培训实施意见》的规定,保证辅导员、班主任的培训经费。

加强辅导员的专业化、职业化培训,提高工作水平。辅导员的培养纳入学院师资培养计划。学院支持辅导员进一步深造,鼓励和支持40岁以下的辅导员在职攻读马列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对没有达到本科学历的辅导员,要创造条件鼓励他们在2010年之前达到本科以上学历,逾期达不到的应转岗。辅导员上岗前和在岗时,要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学生工作部(处)要利用暑假对全体辅导员和学生干部进行培训;同时,要积极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辅导员培训班,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没有获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不能晋升职务和职称。

为辅导员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有计划地组织辅导员开展考察、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经常性地组织辅导员参加校际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活动;支持辅导员参与科研、教研。要为辅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设施和条件,公寓管理中心在学生宿舍区内为辅导员建立工作和生活场所,新聘用的年轻辅导员每两人一间办公室,配备办公和居住设施。要积极为辅导员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专职辅导员晋升职称,可以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与自己相关的专业学科中自由选择,按照教师系列参加助教、讲师、副教师、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2005年以后录用的专职辅导员六年内不得转岗,其职称晋升原则上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辅导员职称评审办法进行评审。

建立有效的辅导员管理激励机制。辅导员的待遇不低于同年进校的教师平均水平。辅导员、班主任应享受一定的岗位津贴,按工作业绩,划分档次,合理分配。学院每年开展优秀辅导员和优秀班主任评选活动,对工作做出优异成绩的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表彰奖励。

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体系,加强对辅导员工作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带学生数量及做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学生满意度)、学生发展指导情况、参与学生组织的各种实践活动情况及教学情况、学生工作研究等。考核方式包括个人自评、学生评议、系评议及学院相关部门评议等,其中学生评议不低于50%。考核结果作为各类评优奖励、职务晋升与评聘、津贴发放的依据。对履行岗位职责不好、考核不合格的辅导员,解除聘任合同,按学院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解除聘任并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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